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开始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3.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7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12月4日(北京时间)。
3.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驻温哥华总领馆受理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以及育空地区留学人员申请。申请人需正确选择学校所属馆区。若选择错误,则为无效申请。
5.驻温哥华总领馆教育文化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推荐计划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6.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通过系统公布录取结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申请者必须按要求完成如下两项工作,方可视为申报成功,否则申报无效。
1.系统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6年11月23日-12月4日(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2.邮箱发送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其他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将该PDF文件于2026年12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vancouver01@lxgz.org.cn,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留学院校(中文名)+一级学科+申报类别,如“刘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数学+A类”,邮件主题与文件名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若与申报系统里的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3.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尽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五、报名相关咨询
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教育文化处:邮箱:vancouver01@lxgz.org.cn;电话:604-732-6723。
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zfs@csc.edu.cn,网络申请技术问题咨询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