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2025-06-24 17:00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三、赴港旅游的申请人可向我馆递交申请。因其他事由赴港,建议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可线上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

    电话:00852-28246111

    传真:00852-28777711

    邮箱:enquiry@immd.gov.hk

    网址:http://www.immd.gov.hk

四、向我馆申请进入许可要求

(一)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旅行证件,到馆递交材料办理。

(二)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ID1003A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加拿大居留证件;

5.以上材料需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递交,未成年还需提供出生证和父母护照首页复印件。

6、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要求。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index.html

(三)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1、我馆可自行审发的进入许可:

普通件:4个工作日,15加元。

加急件:3个工作日,每份加收35加元加急费。

特急件,2个工作日,每份加收50加元特急费。

2、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请直接向该处联系办理进度。除许可费外,递交申请时还需另外缴纳联系费,具体额度请电话或邮件咨询我馆。

(四)支付方式

现场缴费可使用借记卡付款或微信、支付宝二维码付款(不接受信用卡、现金支付)。如需要回邮服务,请提供已付费且填妥收、寄件人详细地址和信息的快递回邮信封和在当地银行或邮局购买的本票(Money Oder或Bank Draft),本票抬头务必填写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China(in Vancouver),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和个人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