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仅适用于直接到馆办理。对于通过‘中国领事’APP办理的申请人,请按APP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普通护照/旅行证颁发
一、适用人员:
申办护照、旅行证人员(持有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等人员请查看“普通护照/旅行证换发”)。
旅行证颁发(即首次申请),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a.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
b.未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需直接回内地的香港、澳门居民
c.未持有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需直接回大陆的台湾居民(未加入加拿大等外国国籍)
d.我馆认可的其他因特殊原因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人员
请注意:
如申请人出生在海外,出生时拥有中国国籍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已定居在外国(已拥有永久居留身份),则申请人不具有中国国籍,如需前往中国应办理中国签证。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
(二)2张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数码照片CD光碟;
(三)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四)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适用于国外出生人员);
(五)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六)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仅适用于国内出生人员,如有);
(七)监护人意见(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仅适用于未满16周岁)。
如申请人为港澳台同胞,另需:
① 有效的港澳台地区护照信息页;
② 过期“回乡证”或“台胞证”(如有) ;
③ 申请人现持有的加拿大签证或居留证件;
④ 《未加入外国国籍声明书》(仅适用于台湾居民申请);
⑤ 如港澳台同胞申请人未满16周岁,请提供出生证明、监护人意见以及监护人护照信息页;
(八)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此类申请因需核查身份、国籍等,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
普通护照/旅行证换发
一、适用人员:
(一)普通护照或旅行证过期人员;
(二)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或旅行证有效期不足半年人员;
(三)普通护照或旅行证签证页即将用完(不足4页)的人员;
(四)持用出入境通行证出境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
(二)2张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数码照片CD光碟;
(三)护照、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四)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请在上述材料基础上提交:
①监护人意见(法定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签署);
②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的护照、中国身份证等证件;
③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
(五)旅行证换发还应提供申请人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如无,须提供书面声明;
(六)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
a.护照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或邮寄到馆次日起,正常情况下为10个工作日。旅行证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或邮寄到馆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需收取加急或特急服务费。如使领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
b.办理进度可通过APP直接查询,请及时关注APP订单状态,正常办理时限内无需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
c.上述证件办理周期为一般情况所需,特殊情况的请以实际办理时长为准。为避免造成损失,建议申请人在拿到必要旅行证件后购买机票。
普通护照/旅行证补发
一、适用人员:
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不能使用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
(二)2张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数码照片CD光碟
(三)原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资料页复印件(如有);如损毁,应提交损毁证件原件;
(四)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请在上述材料基础上提交:
①监护人意见(法定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签署);
②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的护照、中国身份证等证件;
③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
(五)旅行证换发还应提供申请人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如无,须提供书面声明;
(六)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此类申请因需核查持照情况等,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
普通护照/旅行证姓名加注
一、适用人员:有正当合理合法理由需要在护照或旅行证上加注姓名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
(二)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三)出生证、结婚证、居留证等涉及加注姓名,且在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护照、旅行证等身份证件(仅适用于申请人系未成年人);
(五)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仅适用于申请人系未成年人);
(六)如申请在新护照/旅行证上对原加注内容进行继续加注,另需:申请人原护照备注页;如申请在新护照/旅行证上新增姓名加注,另需:护照/旅行证姓名加注证明材料
(七)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1、加注的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旅行证)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或邮寄到馆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使领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
2、申请加注更改未成年人姓名的,原则上需父母双方到场同意,或一方到场同意并提交另一方经公证的书面同意。
因公护照换发、补发、加注
一、适用情形
中国驻加使领馆于2026年1月1日启用“中国领事”APP线上受理因公护照换补发申请。申请人需在“中国领事”APP在线提交订单(若有身份加注需求,请一并提交),并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或补照申请。
二、在APP中上传的电子材料
(一)证件照
(二)护照资料页
(三)国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三、向我馆递交的实体材料
(一)基本项
1、护照原件(针对因公护照换发)或护照资料页打印件(针对因公护照补发,黑白即可)
2、订单条码和姓名(在APP中截图,打印在空白纸页上,黑白即可)
3、到馆采集指纹和签名信息
(二)可选项
1、回邮信封(已预付邮费或贴好邮票并填妥收件地址)
2、中国身份证照片或复印件
海员申请旅行证
一、适用人员:
(一)护照或海员证过期或遗失且急于回国海员;
(二)所持海员证虽未过期但需离船回国海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
(二)2张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
(三)护照或海员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如有);如护照或海员证损毁,应提交损毁的护照或海员证;
(四)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
(1)海员申请旅行证建议先发邮件至vancouver@csm.mfa.gov.cn咨询办理。
(2)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或邮寄到馆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使领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