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书
(未能到我馆一方式样)
本人 ,系申请人 的父亲(母亲),因 原因,无法亲自前往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为我的儿子(女儿) 办理中国护照换发手续,特委托我的妻子(丈夫) 为我们的孩子办理中国护照换发事宜。
我们夫妻双方已就儿子(女儿) 的中文姓名(姓名拼音)、出行事宜达成一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名) 声明日期:
注:须同时提供未能到我馆一方护照首页和护照最后一页(签名页)的复印件。